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 赤峰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赤峰市国家税收工作的正处级全职能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赤峰市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负责辖区内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金融保险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提高税率部分的营业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征收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的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负责完成自治区国税局和赤峰市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事项。
赤峰市国家税务局作为主管赤峰市税收事务的正处级全职能机构,其核心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税务局会结合赤峰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其主要任务之一是组织和管理各项税收收入,通过税收杠杆调控经济,对地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监督,以...
征收管理科:实施税收征管法规,负责税务登记、纳税评估和日常管理。 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收计划编制、统计分析和会计核算监督等工作。 财务管理科:负责预算编制、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 人事教育科:负责公务员管理、编制分配、领导班子建设等人事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
赤峰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赤峰市国家税收工作的正处级全职能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赤峰市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负责辖区内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
赤峰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在全市范围内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中央税收。该税务局设有15个内部科室,下辖12个旗县区国税局、2个直属机构以及52个税务所中心分局,构建了广泛的税务服务网络,涵盖了全市各个地区。目前,赤峰市国税系统共有约1700名...
负责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承担税收法规文件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负责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等组织筹办工作;负责文秘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印鉴管理、督办查办、调查研究和外事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及保密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