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营改增”补贴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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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综上,企业取得的“营改增”补贴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企业取得的“营改增”补贴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的财政补贴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交增值税。
营改增补贴是企业因税制改革产生的增值税增量的一种财政补贴。详细解释如下:一、营改增背景 为了完善国家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进行了税制改革。其中,“营改增”是指将以前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这一改革旨在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二、增值税...
“营改增”补贴,是否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获得“营改增”财政补贴,应当计缴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 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来源于 *** 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
福利费的专票不可以抵扣:具体如下:1、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用于员工福利支出,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的。2、如果企业把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3、如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要视为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