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如何处理

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如何处理
  • 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收到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抵扣,由于是自用,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办公用电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用电,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不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也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做计缴增值税销项税。
  • 根据上述规定,办公用电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用电,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不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也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做计缴增值税销项税.企业购买的电费怎么做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已不再用"预提费用",所以预提时可以放在"其他应付款"中.预提时:借:生产成本-电费 制造费用...

  • 所以,供电公司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不管业务核算上如何处理,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应剔除自身办公用电;在处理进项税时,不应给自己开具 ,不应抵扣。

  • ”因此,若发电厂生产的电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是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自用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对于一般纳税人,若存在特定条件,可能需要直接按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包括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款、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的10%价款等,具体抵扣规则遵循税法要求。总的来说,企业需根据税法规定和发票信息正确计算和处理电费相关的增值税抵扣问题。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电力产品增值税率从16%下调为13%。据此,电力企业销售电力产品时向用电客户收取13%的增值税额。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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