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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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国税局的是可以使用的,地方国税机关的是无法使用了,使用截至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六、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法律分析:国税局的是可以使用的,地方国税机关的是无法使用了,使用截至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现在国税地税已经合并,原国税局监制的发票(包括定额发票)已经作废,不能使用了。现在的定额发票是合并后的省级税务局监制。
正规发票就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当然可以用。只要没有超过发票上标注的使用期限就可以。
通知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由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旧版发票均已作废,不得再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则不受此次换版影响,可继续使用。需要换版的发票种类包括:通用定额发票所有面额、通用机打平推发票(20043、20065)、通用机打卷式发票(30031、30042)、客运发票(公交定额、出租...
国家税务局发行的定额发票还可以用,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全部停用了。在税务局没有发布停止公告的通知前都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原始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发票来收取相应比例的税金,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定额发票丢失,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就要按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