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跨国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有哪些税务管理办法

我国对跨国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有哪些税务管理办法
  • 法律分析:有《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 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 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境内,但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 法律分析:有《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 境内成立,或者依...

  • 包括家属、亲属关系等。2、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原则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在 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管理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3、关联...

  • (4)在财产收益和所得方面,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不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收取、支付使用费的,当地税务机关可参照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进行调整。另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八、源泉扣缴 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 1. 购销业务往来:这是最常见的关联业务往来形式,包括产品的购买和销售、原材料的采购等。2. 服务往来:如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关联企业之间可能会相互提供专业服务。3. 资金借贷往来:关联企业之间可能存在资金借贷行为,包括短期和长期的资金拆借。4. 资产重组和转让:关联企业之间可能进行资产的买卖或...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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