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售营改增前购入的不动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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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纳税人出售营改增前购入的不动产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要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财税[2016]36号文明确指出,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计税方式为:销售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差额,乘以5%的税率进行计税。换言之,对于购入营改增前的不动产再销售的情况,纳税人...
不可以。纳税人出售营改增前购入的不动产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要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营改增之前购入的房产,如果该房产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并且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税发票,那么在销售时可以开具简易计税发票。受让方是否可以使用这种发票,主要取决于该发票是否符合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一般来说,受让方可以按照规定将该发票作为购房凭证之一,用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和缴纳...
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购买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