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作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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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截止到2022年5月1日,作废了。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有效期到2021年3月31日,过了有效期后就会作废。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说的是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截止到2022年5月1日,作废了。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有效期到2021年3月31日,过了有效期后就会作废。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说的是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调整了二手车交易的征收率,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明确了具体征管问题。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年8个月期限内,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一、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
2020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防疫的现金和物品、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防疫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防疫捐赠不受财税[2018]15号规定的公益捐赠12%的扣除比例限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但需注意,...
另有规定外:《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