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税率怎么算

工资收入税率怎么算
  • 法律分析: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一扣除数)×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货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6项专项附加扣除-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

  • 法律分析: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一扣除数)×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扣除标准:个税按...

  • 法律主观:工资的税的计算方法:工资的个税是应税额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应税额是职工的工资收入减去免征额和各项依法确定的扣除后的余额。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

  • 法律分析:1、应交所得税税所得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

  • 薪资个税计算方式: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税率: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0%;在5000-8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2、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3、...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