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今年4月起是否还能继续享受3减按1缴纳增值税?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可以继续享受。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超过后按1%纳税,2021年继续执行。
- 2021年小规模企业继续享受3%减按1%缴纳增值:
根据《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及《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是可以的,优惠政策继续延续。
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不得再开具1%的发票了!还是需要看看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可以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
根据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
可以继续享受。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二、...
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全部免征增值税!关于新政免税、开票: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的4月至12月末都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不超过500万);享受免税政策,可以开具免税发票,但是专票必须按3%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3月末1%税率截止实行)。业务为...
可以开3个点的普票,开票的时候选免征增值税,这样就不需要缴纳三个点的增值税 如果需要税局 三个的专票,那专票的金额还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