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还免增值税吗
- 法律分析: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如果发生在2021年4月1日之后,则不能再享受免税优惠。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法律分析:生活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不是所有收入都免征增值税。1、生活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可以依法减免增值税。2、生活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后不再享受减免,而是全额纳税。3、马上要改为月收入...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结的相关规定,目前生活服务业仍然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
法律分析: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如果发生在2021年4月1日之后,则不能再享受免税优惠。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
法律分析:根据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注意,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享受该优惠政策。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法律分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