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既不在国税也不在地税
- 所得税是交国税局还是地方税务局:
1、外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属于过国税
2、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在此之前成立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
3、原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管的企业,成立的新的子公司、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也属于地税
4、不管什么样的企业,现在都必须同时在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对国税、地税管理权属上有争议的,可以由他们的上级来协商指定管理权属所以,你可以向当地国税、地税和他们的上级提出管理权属的指定问题,在未解决前,不应对未申报的行为进行罚款,但是,国税可以对你未登记的行为进行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公司是去年6月份成立的,它的所得税既不在国税也不在地税,可能是专管员忘记核了,现在要报所得税年报,明天就最后一天了,我有必要主动去找专管员核一下吗?——可以去找专管员。也可以不做理会,装糊涂。
在未解决前,不应对未申报的行为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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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 如果不主动去,属于未登记、未申报。
征管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句话,罚款! - 应该有必要找税局专管员沟通,如果企业不主动去找他们,会被认为是恶意不做汇算清缴;
如果涉及补缴税款问题,除补交税款,还会被做罚款处理的。 - 不可能的呀,你季报了没?很有必要主动去找专管员核一下。如果系统报警,找上门来就麻烦了。到时滞纳金就吓死人。
- 如果没开发票收入,去找专管员核;如果开发票了,有收入,更得去核税种,涉及交税问题,比较麻烦。
界定所得税在国税还是在地税,主要依据在于企业的主营税种。以过去的情况为例,若企业主税为营业税,则所得税通常归类于地方税务局管理;反之,如果企业主要税种是增值税,那么相应的所得税管理则归属国家税务局。这一区分的逻辑源自于税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管理增值税、消费税等中央税种...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法律依据:《 人...
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权在2001年12月31日发生了重要变化。在该日期之前,所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然而,自2002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所有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这一变化意味着...
而随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合并,未来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将不再区分国税和地税,企业只需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应税务机关申报即可。这将简化企业的税务管理流程,提高税务申报效率。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归属,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逐渐从地税和国税的二元模式,向单一国税模式转变。这种转变不仅反映了税收...
但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所有新成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由国家税务局统一负责征管。 所以,2002年以前成立的企业,所得税交地税;2002年以后成立单位,所得税交国税。 二、如果季度利润小于等于零还要交吗? 1、如果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季度利润小于等于零,不交所得税。 2、如果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使季度利润小于等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