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怎么处理

接受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怎么处理
  •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其分录为,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

  • 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值税计入实收资本。进项税额抵扣处理的是公司与国家(税务局)的关系,记入实收资本处理的是公司与股东(投资者)的关系。进项税额是投资者已交的款项,但是以后会被企业销项税额抵扣掉的,那时进项税额就成了企业的钱,但其实这钱是投资者的,只是让企业给抵扣回来了,所以,抵扣回来...

  • 借:固定资产-进项 贷:实收资本(股本)企业接受投资时,如果同时收到专用发票,则将进项税全部计入实收资本,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是对外投资,应该视同销售处理,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销项税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方法: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在2009年1月1日前购入或自制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其中: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1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时间应以2013年8月1日前后区分。)2、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在2009...

  • 如果问题中的“税”是增值税,那么应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按投资协议约定价值(如果约定价值不公允则按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等。还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等,总之,税务处理上与外购固定资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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