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里面的商品名是否可以开包装费或者运费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肯定不可以,每个行业的发票都有规定,超出规定都不行。
- 不可以
- 可以开成应税劳务吧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商品名不能写“办公用品”。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指出: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1、销售方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不得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汇总性、模糊性名称;企业收到的标注以上...
进项发票的名称,与消项发票的名称不一致,是允许抵扣的。比如:采购进来的是某原材料和半成品,但通过加工後生产出的产品再销售出去的货物名称必然会有变化,还有其他的直接和简接费用,因此,立法上不能机械性的规定进项的货物名称一定要与销售货物的名称一致才能抵扣。但是,商业企业单一货物的专营业务的...
专用发票开具商品名是不可以是英文,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不能完全用英文填写。
不可以,开具发票的品类需要是你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还需要选择商品编码,看是什么商品,在哪个大类里,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你可以看一下商品类目明细,就知道了。
不能,普票也不行。2017年7月1日起应税服务名称不得开具“办公用品”,“耗材”,“印刷品”“图书”“食品”,“劳保用品”等内容的非商品明细发票,该类发票不再受理报销。必须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即在“食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等原先可开具发票的较笼统的大类项目下需要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