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开税也交了,但工程款未收回如何做账?
8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就挂应收账款,确定收不回来了,报备做坏账损失
- 1、开票时:
借:应收帐款-XX单位
贷:营业收入
2、收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XX单位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设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不包括各种非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做相反分录。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1、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人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2、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坏账借“坏账准备”。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将债权转为投资的,应按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帐款 - 开票时作分录:
借:应收帐款-XX单位
贷:营业收入
收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XX单位
工程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工程量清单 - 如果收不回来,就只能做坏账损失处理了。
如果你们公司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有提取时:
提取时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核销坏账时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 开具发票时,即取得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付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付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付税费--教育费附加
上交:
借:应付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付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付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借方:应收账款/单位 XXXX元
贷方:工程结算XXX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补充上续回答,因为开票的时候是已经交过税的,所以还要做一笔交税的过程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水利基金 地方教育附加 贷:现金/银行存款;另既然确定收入,那么也还要确认成本,确认成本的方法就要看,你司如何确定,是按照完工进度或者什么,一般企业应是按照完工进度来进行的,需要...
1、开票时:借:应收帐款-XX单位 贷:营业收入 2、收款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XX单位
在发票已开具但尚未收到款项的情况下,企业应在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实现,并根据相应的税率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会计分录应为:借方记录应收账款,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收入,同时贷方还应记录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接下来,企业需要将该笔业务所涉及的增值税纳入相应的申报表中进...
工程款应交营业税,按收入3%计提。 另外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本月发票已开,款未收,会计上要确认收入,就会影响当期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