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国税,分公司在地税,如何汇总缴纳所得税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一个企业的所得税只可能在一个地方申报所得税,你在国税申报过了,那肯定不用在地税申报 2、2002年7月以前的企业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2002年7月以后的企业在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
1、一个企业的所得税只可能在一个地方申报所得税,你在国税申报过了,那肯定不用在地税申报 2、2002年7月以前的企业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2002年7月以后的企业在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分公司与总公司所得税的交纳方式通常会遵循汇总交纳的原则。也就是说,分公司所得税的缴纳将与总公司合并计算,由总公司统一负责办理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分公司将不直接承担所得税的缴纳责任,而是通过与总公司的合并报表来共同完成这一税务义务。分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主要需要关注并履...
可以由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证明分支机构已经汇总纳税了,将这份证明提交给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不过即使是汇总纳税,作为分支机构也需要先申报预缴。所以国税说你们没有申报是正常的,这个罚款是逃不掉的。只能尽量协商,看看能不能从轻处罚。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你好,我是安徽国税的,希望解答对你有用,各地可能有区别。分公司有独立纳税资格,自行申报纳税,属于地税的向地税申报(如营业税,所得税),属于国税的向国税申报(如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如总公司代缴税款。需按规定在申报表中填写分支机构情况。如没有独立纳税资格。那就不用申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