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如何开票处理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赠送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处理,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处理的办法如下:1、在发票上分两栏分别填写该货物名称,按照同一销售金额填写在第三栏的金额栏以负数填写该销售金额金额合计栏则为实际收款的金额,一项销售货物的金额,另一项赠送相当于折让形式;2、将赠品和货物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货物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计算,分两栏填列,合计金额也是体现一项货物的金额;3、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计缴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以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你所说的是买一送一的情形吧,建议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较妥当,有两个填开方式。第一种方式:在发票上分两栏分别填写该货物名称,按照同一销售金额填写,在第三栏的金额栏以负数填写该销售金额,金额合计栏则为实际收款的金额(一项销售货物的金额,另一项赠送相当于折让形式)。第二种方式:将赠品和货物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货物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计算,分两栏填列,合计金额也是体现一项货物的金额。以上操作,给予参考。
在商业活动中,货物赠送是一项常见的促销手段。对于随销售行为发生的货物赠送,应当视同销售进行处理。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需要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货物是无偿赠送时,账务处理上应进行如下操作: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
在销售过程中,赠送的货物应视为销售行为的一部分,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如果货物是无偿赠送的,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准确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的收入和成本,确保税务合规。赠送的货物视同销售,意味着企业...
按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然而,如果您确实需要发票,可以参考以下步骤:首先,了解税务规定,包括赠品开票的具体要求与限制。其次,与赠送方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可以为您开具发票。若赠送方同意开具发票,需提供必要的信息,例如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最后,根据赠品的实际价值,由赠送方按相关规定为您开具发票。值得注意的是,赠...
赠送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处理,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处理的办法如下:1、在发票上分两栏分别填写该货物名称,按照同一销售金额填写在第三栏的金额栏以负数填写该销售金额金额合计栏则为实际收款的金额,一项销售货物的金额,另一项赠送相当于折让形式;2、将赠品和货物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货物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