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二条。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第二款。4、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第三款。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此规定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
  •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

  • 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由于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规定,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跨省异地施工,需要向施工所在地按照3%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202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如下: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

  •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 三、异地不动产出租业务。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四、不动产转让业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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