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培训费必须开单价数量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所谓培训费的单价和数量,可以以人为数量单位——比如:每个人的培训费是2000元,那么,开给一个人的发票数量就是:1,单价就是:2000元(含税),总金额:2000元;如果一张票开给同一单位3个人的培训费,那么,数量为:3,单价仍然是:2000元,总价(总金额)6000元。
-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摘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开数量单价吗【提问】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所谓培训费的单价和数量,可以以人为数量单位——比如:每个人的培训费是2000元,那么,开给一个人的发票数量就是:1,单价就是:2000元(含税),总金额:2000元;如果一张票开给同一单位3个人的培训费,那么,数量为:3,单价仍然是:2000元,总价(总金额)6000元。
培训费用的开具涉及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种。增值税方面,培训属于现代服务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的培训费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提供培训服务,则适用的征收率为3%。如果需要在税务部门开具培训费发票,地税局可以 。营业税方面,税率...
然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情况有所不同。他们不能抵扣培训费和职业教育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这部分费用不能用于税款抵扣。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也需要确保专票上明确注明是培训费或职业教育费的内容,否则可能无法进行抵扣。总的来说,培训费和职业教育费是否...
职员的培训费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职员的培训费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的话,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进行抵扣的.依据: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
企业在支付培训费用时,若收款方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首先,对于收款方来说,当收到培训费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记“货币资金”,贷记“营业收入”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表明收到的款项已经确认为收入,并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对于付款方而言,在支付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