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师傅!查账征收企业季度所得税的准确提法

请教各位师傅!查账征收企业季度所得税的准确提法
  • 如果是查账征收的话,每季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额*25%,
    应纳税所得额=(当季度收入-当季度成本-各项期间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
    若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则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若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则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季度预交就是按照上面的公式算出企业所得税后先缴纳,到了下一年的1-5月会对上一年的账务进行整体的清算,计算出会计法和税法对于某些收入或费用的差异,即用年终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为整个一年应交纳的所得税额,此企业所得税额和之前季度申报时预交的相比较,多退少补。
    注:纳税调整增加额为按税法规定,不应该抵减,但会计法上可以抵减的费用,例如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各项罚款等
    纳税调整减少额为按税法规定,可以不作为收入,但会计法上规定作为收入的收入,例如国债收入等
  • 根据国税函【2008】6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款之规定:一、《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
    季度预缴又不用纳税调整
  • 你按照年底的所得额计提,一般来说只要你当年的费用都入账了,这个计提的数只会少计不会多计,因为费用里面有好多是不能税前列支的,像一些主要的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之类的重要的,你可以自己把握,把计提的所得税大致抓准就行。等审计或税务查账的时候,有一个所得税汇算清缴,到时候把数调回来就可以了。
  • 嘿嘿。。。我也想过来听听,
    那我想问下,核定征收是按收入额来确定的,不扣除成本费用之类的,可以用什么方法减少税呢?请教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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