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可以抵扣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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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可以抵扣个税吗?
  • 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
    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在这个比例之内的,可以做为费用支出扣除。
    通过向下列社会团体捐赠,可享受税前全额扣除:
    1、 红十字会
    2、 健康快车基金会
    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4、 慈善总会
    5、 法律援助基金会
    6、 见义勇为基金会
    7、宋庆龄基金会
    8、 福利会
    9、 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0、 扶贫基金会
    11、 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12、 环境保护基金会
    13、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14、 教育发展基金会
    15、 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16、 华文教育基金会
    17、 绿化基金会
    18、 妇女发展基金会

    扩展资料: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注意事项:
    1、受赠单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对公益性捐赠条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 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根据本条的规定,公益性捐赠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受赠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如果受赠单位是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则不能税前扣除。
    (2)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必须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属年度,且受赠单位是在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上。反之,不能税前扣除。
    2、票据合法性
    不能用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税前扣除,而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作为法定扣除凭证。
    3、是否是直接捐赠
    企业发生的直接捐赠支出,要纳税调增。如基于政府帮扶解困的定向性,企业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扶贫计划,直接向贫困村、农户、城市生活困难的居民、农村小学和特困学生等捐赠。虽然这种行为具有公益性,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不可。个人的公益性捐赠也是要缴纳个税的,只不过捐赠的额度如果没有超过捐赠人个税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才免征。
    对于个税扣除问题,还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第一,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全额税前扣除;
    第二,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比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 福利会、 红十字会等,个人的捐赠可以全额免征个税。
    企业捐赠可以。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所谓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用于《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组织一般指不以为盈利为目的基金会、慈善机构,例如红十字会、壹基金。

    扩展资料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
    一、允许1.5%比例扣除
    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7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二、允许10%比例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 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汶川和玉树大地震受灾地区的公益性事业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 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受灾地区的公益性捐赠,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将其所得用于捐赠支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从而抵免部分税款。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为最新资料
  • 可以 地税局刚颁布的法规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就个人向"5.12"地震灾区(以下简称灾区)捐赠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二、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三、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四、各级税务机关应本着鼓励纳税人捐赠的精神,在加强对捐赠扣除管理的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捐赠扣除的政策、方法、程序,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方便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具体操作。
  • 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在这个比例之内的,可以做为费用支出扣除。通过向下列社会团体捐赠,可享受税前全额扣除:1、 红十...

  • 5、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6、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

  • A、属于一般性公益捐赠的:对于个人通过公益组织捐赠的一般性公益捐赠,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没有扣除完,可以在分红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税前扣除。个人可以自行选择所得项目的扣除顺序;扣除的时点,如,在预扣预缴时扣除或是在汇算清...

  • 法律分析:个人的公益性捐赠也是要缴纳个税的,只不过捐赠的额度如果没有超过捐赠人个税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才免征。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 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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