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如果你一定需要,请找税局查询他们的底,然后复印,或者你们以前自己有留复印件的话直接拿到税局要求补盖一个登记章就好了。
这东西目前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实际用途,估计除非税局给你们误登记信息了,你需要以此证明你申请的登记情况是什么样的。 - 看你是个体的还是公司,通常不用都没关系的
- 您好,我是国税的。税务登记表是税务机关留存的,自己身边不可能有。税务登记证丢失的话,请到办税服务厅申报丢失并申请补办。
可以补办的。先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如果你一定需要,请找税局查询他们的底,然后复印,或者你们以前自己有留复印件的话直接拿到税局要求补盖一个登记章就好了。这东西目前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实际用途,估计除非税局给你们误登记信息了,你需要以此证明你申请的登记情况是什么样的。
税务登记证一旦丢失,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首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在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以及发证机关名称。完成...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不慎遗失地方税务登记证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补办流程如下:需在税务登记机关得知遗失情况后15日内,书面报告,并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补办所需资料包括:填写《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刊出申报表两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复印件一份;报纸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刊登报刊的发票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后,需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登报声明遗失详情。企业应选择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进行声明,登报后,携带登报声明至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