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是真的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是真的吗
  • 国家税务总局确实在2015年7月2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但该《通知》是不向社会公开的内部工作规范性文件。
  • 个人之间发微信红包不需要缴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

  • 国家税务总局确实在2015年7月2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但该《通知》是不向社会公开的内部工作规范性文件。

  • b) 个人之间相互发放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包括企业高层以个人资金向职工发放的红包。c) 当应纳税额不足1元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自2012年8月1日起,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在1元以下的,可免征。因此,...

  •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以下简称“《通知》”)首先对网络红包进行定义,为:“企业为广告、宣传或扩大企业用户等目的而通过网络随机向个人派发红包”。(解释:1.主体是企业;2.企业服务号支付(服务号开通支付功能需要验证企业对...

  • 微信红包通常分为普通红包和拼手气红包,发放红包的可以是个人或企业,接收红包的通常为个人。取得个人发放的红包,与取得企业发放红包、现金红包和非现金红包的纳税义务不尽相同。本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等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企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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