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供贷款服务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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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提供贷款服务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对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银行提供贷款服务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对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
具体来说,对于银行贷款利息,如果是向个人提供的贷款服务,由于个人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银行无法向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即使是对企业提供的贷款服务,如果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银行也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
因此,从银行获取贷款时,涉及到的利息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通常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不得领购和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包括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等。如果纳税人不符合这些条件,即使已经领取了专用发票,也可能需要缴回。一般情况下,销售应税项目的商家必须向购买方开具...
银行贷款利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
不可以,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向银行取得贷款支付贷款利息,银行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