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企业是否需要所得税汇算

筹建期企业是否需要所得税汇算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建期应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 或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处理规定处理,但选定后不得改变(国税函[2009]98号)。因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待开始经营后进行扣除,筹建期间不得计算为亏损年度。故企业筹建期,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建期应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 第五,企业筹建期间无须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

  • 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上述规定,筹建期不作为亏损年度,但仍应按规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对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

  • 一、正面回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务部门还是会要求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清纳税申报表填写的。一般情况下,已依法申请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应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根据税务局指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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