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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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但是发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专用于还是兼用于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即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
(三)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但购进的住宿服务符合规定可以扣除!
(四)购进的贷款服务(即利息支出)和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
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吗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来视同销售;而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因为将外购的货物用百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实质是将外购货物用于了消费,已经退出了商品的流通领域,不能再产生增值,所以其进项税不得抵扣.度而将外购货物用于...
视同销售,就等于按照销售的方式进行处理,正常的销售业务,购入的商品,进项税记入应交税金借方,用于抵扣当期销项税,销售的商品,销项税记入应交税金的贷方,属于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如果做进项税转出,就相当于将该商品按照成本价格进行销售,这是不能被税务局认可的,所以,一定要按照销售价格来确认该产...
二、处理不同。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购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则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在确定销售额(一般并不等于外购货物的成本)后计提销项税。三、影响不同。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记入管...
答: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而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因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实质是将外购货物用于了消费,已经退出了商品的流通领域,不能再产生增值,所以其进项税不得抵扣.而将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