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跟年末数一样吗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跟年末数一样吗
  •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就是上年年末数,和期末数是不同的,如果每个月填,都是填写期末数,而只有到年底的时候,才和期末数相同。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就是是当月的各个科目的期末余额
    到了年末,期末数还是当月的期末余额的,因为资产负债表是时点数。
  • 资产负债表的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年初数”,二是“期末数”。“年初数”一般按上年度年报的“期末数”填列,如遇政策变更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或发现以前年度有重大会计差错等,则应按规定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不过,这些事项未必每年都会发生,而且调整后一般就不再发生变化。因此,“年初数”相对稳定,变化的几率很低。“期末数”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而其实质是季、半年、年度期末所在月份的“月末数”,所谓一季度资产负债表,就是3月份月报的资产负债表,而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就是当年12月份月报的资产负债表。尽管如此,由于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至少每月变动一次,因此其填报就显得相对重要。本文试以《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格式为例,介绍资产负债表“期末数”的填列。

      新《制度》下的资产负债表与行业会计制度及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比较,其重要特点是不少资产项目以净值反映,大部分资产减值准备在其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反映,而相应的资产原价(《制度》中称为“账面余额”)在所有报表中并不反映。这样,就增加了资产负债表资产类项目的填制难度。

      资产负债表作为静态报表,一般应根据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以下简称余额)编制,由于《制度》规定的报表项目与相应会计科目的名称和涵盖面差异较大,所以各具体项目填列的方法也就不尽相同。

      一、按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有些报表项目与总账科目的名称与涵盖面完全一致,所以制表时只要将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过入报表项目即可(如其余额与正常余额相反,则以“—”号填列)。《制度》中属这种情况的科目(项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工程物资、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专项应付款、实收资本(股本)、已归还投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固定资产”科目与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原价”项目相对应,也属于按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的类型。

      二、按几个总账科目余额之和填列

      “货币资金”项目应按“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未分配利润”科目,则按照“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如果其余额合计数在借方,则以“—”号填列。

      三、按一部分明细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明细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递延税款借项”、“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应分别根据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四、按剔除部分明细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余额,剔除本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各明细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就是应填入“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项目的金额。

      “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到期的摊销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五、按总账科目余额减去备抵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分别按照各该科目的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有关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或股权投资的减价值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项目,应分别按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 年末数是期末数的一种
    月末,季末,半年末,年末都是期末,时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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