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中的在建工程中暂估入账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旧会计准则对于暂估数和实际入账数之间的差异,要求进行调整,跨年度的花应当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新会计准则的固定资产准则,根据应用指南“(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不需要调整折旧数。
税法规定:国税函[2010]79号
“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如果在12个月内,可以按实际金额调整计税基础,重新计算税法准予扣除的折旧金额。
够详尽了吧,不要忘了给分啊~~ - 是这样的,暂估入账的话,已计提的折旧数是不调整的,而是在建工程竣工结算后再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然后按新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
是这样的,暂估入账的话,已计提的折旧数是不调整的,而是在建工程竣工结算后再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然后按新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
对于暂估数和实际入账数之间的差异,要求进行调整,跨年度的花应当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
可以。暂估入账是指在建工程尚未完工时,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或预计的成本,通过估算的方式将相应的成本费用暂时计入会计记录中,以便及时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具体操作如下:1、估算成本: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或预计的成本,对在建工程的各项费用进行估算,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2、暂估入账:...
国税函[2010]79号第五项规定:可暂按合同金额入账,合同作为入账的原始单据。待验收后取得全额发票时对其差额进行调整(不得超过12个月)。新会计准则规定对暂估入账的在建工程,已经计提的折旧不再调整,取得全额发票后有差额的,需要重新计算折旧额。
工程施工暂估怎么做账?工程施工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 1、未认证时,估价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 2、认证当月正式入库 (1)先冲回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红字)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红字)(2)再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