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能否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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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分支机构必须在同一县市,才能由总公司同意核算交纳增值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一个地区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比例怎么计算个人所得...
法律分析:分公司账不可以在总公司做,因为总公司、分公司不在一地,所以分公司必需单独建账,每月可以给总公司汇总报表。分公司如果产生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缴纳。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需按跨地区经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的规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其中“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若非跨地区经营,则...
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分公司的纳税流程是:1、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依法缴纳税款。《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