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为什么是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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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土地使用税顾名思义即是以城镇土地作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特点是: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界定标准:一是转让的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二是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产权必须发生转让;三是必须取得转让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以调节一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地级差收益,尽可能性地平衡税负。
土地增值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就是再出售、转让时产生的。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顾名思义,是在使土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是长期的,按年计征的。耕地占用税,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征收的税,是一次性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有交叉...
征税范围: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土地增值税】: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2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小产权”不可转让)和出让(1级市场...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以调节一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地级差收益,尽...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