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可以给境外企业开发票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境内企业不可以给境外企业开发票。国外客户开发票,都是按照既定格式自制的,普通税务发票对国外公司来说一般也是不需要的。一般开具 需要对方提供的信息及材料具体如下:1、单位名称(即营业执照对应的公司名称);2、纳税人 识别号(税务登记证);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5、营业执照;6、税务登记证;7、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 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 凡设立在 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 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公司企业在华从事生产经营的 机构、场所或营业代理人(以下简称外国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 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业务活动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或 与发票具有同等效力的营业收款凭证,并加盖企业印章。但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提供零星服务取得收入,也可不开发票或营业收款凭证, 如消费者索要,则不得拒开。
境内企业不可以给境外企业开发票。国外客户开发票,都是按照既定格式自制的,普通税务发票对国外公司来说一般也是不需要的。一般开具 需要对方提供的信息及材料具体如下:1、单位名称(即营业执照对应的公司名称);2、纳税人 识别号(税务登记证);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5、营业执照...
增值税专票只能开给 大陆境内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而不能开给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境外单位。商业发票是一笔业务的全面反映,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金额、包装等,同时也是进口商办理进口报关不可缺少的文件,因此商业发票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iknow-pic.cdn.bcebos.com/e4dde71190...
增值税专票只能开给 大陆境内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而不能开给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境外单位。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1-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是。无论是采购或者销售,首先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否则是不能开增票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增票主要是用于抵扣,如果所从事的业务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是可以开增票的。对于出口发票是另外一种发票,企业有对应的报关单和备案清单,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开出口发票的。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
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