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还属于视同销售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营改增之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相当于没有了,都变成了增值税项目,所以视同销售处理
- 视同销售中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营改增之后,构建办公楼就不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了,明显现在已经不能套用所谓的视同销售了,领用自产产品,无需税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原材料等
营改增之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相当于没有了,都变成了增值税项目,所以视同销售处理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按《营改增试点...
这要 看情况来判断区分,如果是自产的产品应当视同销售,委托加工的材料则应是进项税转出处理
营改增之后,企业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视同销售是属于税法中的说法,是增值税的八项视同销售的规定。而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要看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是用于企...
营改增之后,企业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