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走会计私自拿单位的账本和原始凭证拒绝交出应该负什么责任?

调走会计私自拿单位的账本和原始凭证拒绝交出应该负什么责任?
  • 新《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可以不啊 ?
  • 会计从业资 《财经法规》中有写到: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
    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算侵占公私财务,可以报警!
  •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 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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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先于其协商,劲量把账本数据要回来。2,协商不好,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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