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走会计私自拿单位的账本和原始凭证拒绝交出应该负什么责任?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新《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可以不啊 ? - 会计从业资 《财经法规》中有写到: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
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算侵占公私财务,可以报警!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 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
法律分析:会计主管把公司的凭证账簿带回家,是不允许的。如果有篡改相关数据的行为,则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
在会计领域,若遇到会计人员擅自拿走账本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资料的隐匿或故意销毁。这类行为虽然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仍然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财务管理和法律风险。对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通报,并对...
如果会计拿走了账本,作为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利益方,你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应立即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其次,向当地财政部门报告,请求他们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如果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应向其所在单位或相关监察机关反映情况,请求给予行政处分。最后,如果该会计人员持有会计...
1,先于其协商,劲量把账本数据要回来。2,协商不好,直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