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过了六个月还没拿走 怎么处理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若对方需要抵扣的话,那会很麻烦。你方需先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原票收入,但开具负数发票必须由对方单位提供其主管国税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以你方需协商对方的财务到其主管国税给你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否则的话你方要重复纳税了.
如果对方单位根本就不需要去抵扣,那就简单了.你们可以协商对方的会计调账.就用这个过期的发票做账就行了. - 有没有过180看呢。如果还幸好在180天之内的话,赶快和对方协商看对方要不要。如果不要的话就只能申请红字了。如果申请的原因可以写开票有误 或者说购方拒收(这个就要对方出具拒收原因证明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责任在你方呀,开的早了,开完要尽快送达对方,问一下对方,说发票已经过期了不能再给了,让对方不要发票了,
- 向税务局打个红字冲销报告吧,就写“开票有误”,看税务局能不能批喽
若对方需要抵扣的话,那会很麻烦。你方需先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原票收入,但开具负数发票必须由对方单位提供其主管国税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以你方需协商对方的财务到其主管国税给你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否则的话你方要重复纳税了.如果对方单位根本就不需要去抵扣,那...
后果很严重。因为你这种情况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以上就要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税款数额达到1万元,就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过期就当普通发票吧,就不要再想这开红票或怎么低了,这是基本原则,没发动的,如果是因为你们的原因,看看领导的意思,发票给对方,你们按不含税的价格收款
跨月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在同一个月内做作废处理,一旦跨月,只能开具红冲。客户如果已经认证并且已经抵扣了,那说明已经跨月了。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而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
已开具超过6个月时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重开的。重新开具前,先开具与原发票一样的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