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体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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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
1. 残疾人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增值税。2.对残疾.孤独的老人和烈士自己从事个体户的生产.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减免50%-90%的个人所得税。3.个体经营者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照顾。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个体工商...
1.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可能免征增值税,需经批准。2. 残疾、孤独的老人和烈士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的生产活动,其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可能减免50%-90%的个人所得税,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3. 个体经营者若因严重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可在1-3年内适当减免个人所得税。4.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
若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且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还可免征增值税。个体户的税收优惠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简化的税务登记手续和较低的增值税税率;2、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年销售额在一定额度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3、所得税减免: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所...
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中,针对残疾人个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