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 「质保金」发生时的税会处理

    第一种情形,发生时点及返还时点均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按照营业税条例的规定,此类「质保金」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畴,无论到期是否实际收到款项,均应在2016年4月所属期申报缴纳对应的营业税。

    对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二种情形,发生时点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返还时点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如施工企业已向甲方开具营业税发票,则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应在430前申报缴纳营业税;否则,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45条的规定,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三、「质保金」到期的税会处理

    「质保金」到期的处理,可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全额收回的,施工企业应以质保金全额为销售额,根据所选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1 某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乙与房地产企业甲2016年6月15日签订A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中约定,合同结算总价款为13320万元,预留质保金666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6月15日。乙企业对A工程选用一般计税方法。

    乙企业2016年6月15日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666万元

    贷:工程结算 60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2017年6月15日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乙企业全额收回666万元质保金,并向甲方开具 。

    借:银行存款 666万元

    贷:应收账款 666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万元

    第二种情形:「质保金」到期前,发生保修义务,施工企业选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发生的保修费用,进项税额可以据实抵扣,到期回收保修金应计算销项税额。

    例2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业,由于工程出现缺陷,乙企业应承担工程保修义务,乙企业预计需要50万元。至3月15日,乙企业完成保修作业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发生保修费用价税合计48万元,其中取得专票并认证抵扣9万元, 6月15日收到质保金666万元。

    1月5日,预计保修费用:

    借:销售费用 50万元

    贷:预计负债 50万元

    保修发生成本费用:

    借:预计负债 48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万元

    贷:银行存款 57万元

    冲回多提的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2万元

    贷:销售费用 2万元

    「质保金」返还业务处理同例1。

    第三种情形:「质保金」到期前,甲方扣除乙方「质保金」,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在甲方扣除「质保金」之日发生纳税义务,确认销项税额。

    例3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业,由于工程出现缺陷,甲方决定扣除质保金66.6万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6月15日乙企业收到质保金599.4万元。

    2017年1月5日,甲方扣除质保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66.6万元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66.6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万元

    2017年6月15日,收到剩余质保金时:

    借:银行存款 599.4万元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599.4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9.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万元
  • 「质保金」到期的处理,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全额收回的,施工企业应以质保金全额为销售额,根据所选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例1 某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乙与房地产企业甲2016年6月15日签订A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中约定,合同结算总价款为13320万元,预留质...

  •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应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确保会计处理与税务规定相符。如果付款方在质保期结束前支付了质保金,但没有相应的发票,可以考虑在支付时进行暂估,等到收到发票后再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参考当地税务机关的...

  • 2. 工程质保金的会计处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质保金会作为应收账款的一部分,被记入企业的应收账款科目中。在会计科目中,它归类为“其他应收款”。这是因为虽然它是与工程相关的款项,但其性质是应收账款,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收入不同。在财务报表中,这部分资金会被清晰列示,以反映企业的...

  • 3. 质保金的会计处理: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收到工程质保金时,需要在会计上确认一项负债。当工程质保期满且没有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可以收回这部分资金,此时需要冲减该负债。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使用工程质保金进行维修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总之,工程质保金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其...

  • 当质保期结束,且产品或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公司通常会收回质保金。这时,会计分录会相应地调整以反映这一变化。具体来说,会借记“银行存款”,表示资金已经回流到公司账户;贷记“其他应收款——质保金”,表示之前预留的质保金已经收回。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确保公司财务...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