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联发票找关系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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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财务人员对于已经认证的发票,接到失联预警协查信息时,首先跟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弄清失联票的信息,然后准备好与失联发票相关的所有资料:1、购销合同;2、对方的发货单据;3、企业的入库单据;4、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5、付款单据;6、运输或者物流资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7、如果失联票所记载的货物已经销售,还需要准备相关货物的销售资料;8、该笔业务的对方联系人员信息。财务人员在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先主动跟出票方取得联系,落实该发票的基本情况,查明发票被列入失联票的原因。失联票记载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不会进行处罚;一旦认定为恶意取得,也就是企业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企业不仅要将进项税额转出,还有接受1-5倍的罚款处罚,严重的,企业相关参与人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走逃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一)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用发票列入异常_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_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企业财务人员对于已经认证的发票,接到失联预警协查信息时,首先跟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弄清失联票的信息,然后准备好与失联发票相关的所有资料:1、购销合同;2、对方的发货单据;3、企业的入库单据;4、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5、付款单据;6、运输或者物流资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7、如果失联票所记载的...
通过上述步骤,企业可以尝试解除因走逃失联而产生的发票异常状态。
其次,如果企业确实失联,则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尝试联系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实地走访等方式,并记录联系过程和结果。再者,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联系到该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情况,由税务机关进一步核查该企业的经营状态和发票开具的真实性。此外,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需要检查发票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如果税务机关无法联系到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或者虽然能够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但他们并不知道企业的实际状态或无法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那么该企业就可以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