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里本人独生子女,母亲在,但是有赡养外婆,可以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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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拓展资料: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 不可以。
因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由于你的母亲健在,你可以扣除的赡.养对象只能是你的父母;而由你母亲可以扣除的赡.养对象才是你的外婆。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独生子女父母赡养费可以在纳税申报中个税扣除。扣除金额为每月2000元,年度扣除额为24000元。若赡养费实际支出超过扣除额,超出部分可以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抵扣个人所得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缴纳给子女的赡养费可以在纳税申报中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扣除。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3、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年满60岁时,纳税人才能享受赡养父母的专项扣除;4、分摊扣除额度时,可以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
虽然只填写一个人就够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应该把两个人都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