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退抵税申请表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怎么填报?

小微企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退抵税申请表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怎么填报?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六、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 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如下: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在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在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4、...

  •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放宽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就是全部退还。同时,在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此前,对于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六、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

  • 一是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即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二是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行...

  •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加快小微企业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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