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位于九江市经济开发区九瑞大道82号,为正处级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体制,设置13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6)纳税服务科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9)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10)教育科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11)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2)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取出口退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工作。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和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1)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稽查局内设机构的名称、数量、级别及其职责等,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稽查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的意见》(赣国税发[2008]138号)设置。(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征收管理股、综合业务股,级别为正股级。(3)直属税务分局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直属税务分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纳税评估科。 (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九江市国家税务局下设浔阳区、庐山区、永修县、德安县、九江县、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星子县国家税务局,级别为正科级;九江经济开发区、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国家税局、共青城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局,级别为副处级。

  •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位于九江市经济开发区九瑞大道82号,是正处级垂直管理的税务机构。其组织结构包括13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涵盖多个职能,如: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文稿起草、机关管理、税收宣传、网站运行等,还负责行政复议、人大代表建议等工作。政策法规科...

  • 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九江市城区金融、保险、证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务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组织落实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组织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发票核查,负责征管资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户清理。

  •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位于九江市经济开发区九瑞大道82号,为正处级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体制,设置13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

  • 九江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如下:1.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人事管理、教育、监察等工作。具体包括起草和审核文件、组织会议、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税收宣传、后勤服务、接待、物品采购与管理、医疗保健等。同时,负责本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拟离任干部的离任审计,以及离退休...

  • 九江市浔阳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如下:1. 办公室 负责制定区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区局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组织会议,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务,指导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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