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不算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吗?

预缴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不算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吗?
  • 预缴的增值税算 ,在实际申报后可以当做缴纳的。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 预缴的增值税算 ,在实际申报后可以当做缴纳的。

  • 预收的工程款需要全额交纳增值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

  • 提供建筑服务(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1.具体情形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注: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2.预缴税款计算(1)适用一般计税...

  • 昨天谈到了建筑企业的预收账款,根据财税2017年58号文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上述文件很明确建筑企业的预收款只有预交增值税义务,暂时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建筑企业应该开具什么...

  • 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所以是需要预缴增值税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账务:(1)适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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