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电子化时间

普票电子化时间
  • 普票电子化时间是2021年1月21日起。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自2021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内36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电子发票取消之前的发票专用章,改为电子签名。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 一、自2022年7月18日起,湖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

  •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时代正式来临!税务局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全省电子发票政策。电子发票服务全面平台升级,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完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操作,不再需要多平台操作。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得到优化,实现...

  • 全电发票的全面实施时间定于8月28日。自2022年5月10日起,全电发票的受票试点已经扩展了六轮,最终在36个省市实现了全电发票的受票覆盖。那么,全电发票究竟是什么呢?如何接收全电发票?全电发票是一种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发票新形态,它不存在于纸质形式,不需要任何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

  • 1. 电子专票,即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范畴。它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自2020年12月21日起,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开始实行专票电子化。2. 电子普票,即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内已可开具电子普票和专票。然而,这并不代表纸质发票将彻底消失:(1)自2020年12月21日起,包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在内的11个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始实行专票电子化,接受方全国范围内;(2)自2021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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