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能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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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不能更改。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般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定权限和程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和使用,客观记载相关税务文书具体送达过程的外部执法类文书。涂改、改写过的,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不能更改。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般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定权限和程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和使用,客观记载相关税务文书具体送达过程的外部执法类文书。涂改、改写过的,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
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被查对象应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盖章;对需要查处的涉税案件,应在查前或初查后制作《立案审批表》;对立案查处的案件,税务检查完毕,应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2、送达税务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税务文书法定送达方式 主要包括五种:(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公告送达。注:其中的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无需使用该文书。税务文...
税务送达回证是一种税务文书,用于税务工作中,用以确认纳税人已接收税务通知或决定。当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税务通知或决定时,纳税人需在送达回证上确认接收,并由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以此作为后续税务工作的依据。这种回证是税务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确保了税务工作的透明性和规范性。详细解释如下:1...
第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他人员以不是负责人或未经授权为由拒绝或不敢签收法律文书。(二)留置送达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