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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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干部11443人,省局内设14个行政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1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下设9个市(州)局,1个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局,40个县(市)局,20个城区局,26个各类开发区局,105个农村税务分局(副科级),41个正科级建制税务所(长春市辖区内),48个股级建制税务所,负责全省94829户内资企业、2614户涉外企业、269576户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管工作。
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干部11443人,省局内设14个行政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1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下设9个市(州)局,1个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局,40个县(市)局,20个城区局,26个各类开发区局,105个农村税务分局(副科级),41个正科级建制税务所(长春市辖区内),48个股级...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的国家税务局是一个于2007年12月19日经省局党组研究并获得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税务机构,其级别为正处级。作为负责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的行政管理机关,它的主要职能是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内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该税务局内部设有四个行政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计划财务科和人事教育...
1994年7月30日,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组建,作为吉林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遵循国务院关于建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方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现有7位领导,肩负着地方税收工作的重任。2005年9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机构进行调整,共设立12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征收管理处...
吉林省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征管范围,长春市国税局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具体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长春市国税局内设17个行政处(室),5个直属机构(4个稽查局,1个车辆购置税管理分...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