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境外企业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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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维护国家和投资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境外投资的经济效益,促进境外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国有、集体企业、事业(以下简称国内投资单位)经批准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中方独资经营等形式在境外设立的贸易性企业、非贸易性企业、子公司等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第三条 境外企业应遵照驻在国(地区)的法律规定开展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第四条 境外企业财务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机关管理。第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 境外企业必须按《宁波市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及时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七条 境外企业在批准后30天内,应由国内投资单位持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到主管财政机关办理财政登记,领取财政登记证明。第八条 国内投资单位应凭批准文件及财政登记证明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办理境外投资资产调出手续。第九条 境外企业必须在境外注册后180天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境外企业所在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和所在地法定机构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第十条 境外企业必须按驻在国(地区)法律规定和国内有关要求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原始凭证、帐簿和银行对帐单位应齐全完整,妥善保管。第十一条 境外企业应在所在地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或委托当地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帐。由企业其他人员兼职的必须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境外企业不得设立内部小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截留国内投资单位出口销售的外汇收入。第十三条 境外企业一切财务往来和现金支付,都必须实行“联签”制度,所有会计凭证除经办人签字外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签字。第十四条 境外企业与国内投资单位的资金往来关系应严格分清以下界限:
(一)国内投资单位对境外企业拨付的资本金与借款界限。
(二)境外企业国内经营所得的利润、向国内投资单位上缴的利润与往来款项的界限。
(三)国内投资单位与境外企业的贸易、劳务、非资本性资金占用所得与境外投资所得的界限。第十五条 境外企业应在所在地设立的 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帐户。所在地没有 银行分支机构的,应当在与 银行有业务往来,资信较好的当地其它银行开户。企业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的,必须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办理委托手续。第十六条 境外企业应以企业名义购置物业产权,确需以个人名义购置,必须报主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并办理委托公证手续。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七条 境外企业负责人是境外投资资产的责任人,履行保护境外资产的职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国内投资单位负有监管责任。
境外投资资产责任人发生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并于变动后60天内报原审批机关和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第十八条 境外企业中方资产包括:
(一)国内投资单位拨给境外企业的全部资金(包括实物及无形资产);
(二)境外独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和合资、合作企业税后利润中方所有部分;
(三)境外独资企业通过租赁方式所获资产,合资、合作企业通过租赁方式所获得资产中应归中方部分;
(四)境外企业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形成的资产和合资、合作企业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形成的资产中应归中方的部分;
(五)经原审批机关和主管财政机关批准的境外企业中方人员入股股金;
(六)其他应归中方所有的资产。第十九条 境外企业对资产的增减变化必须有详细记载,并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和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二十条 境外企业撤销、出售或破产时,要及时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向主管财政机关和原审批机关报告经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的详细财务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调回属于国内的全部资金。第二十一条 境外企业应当以企业名义进行产权注册,确需以个人名义进行注册登记的,必须报主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并办理产权委托公证手续。第二十二条 境外企业在合并、转让、吸收其他资本时,必须在国内投资单位的监督下由投资责任人将其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或结算,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一章 人员选派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维护国家和投资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境外投资的经济效益,促进境外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国有、集体企业、事业(以下简称国内投资单位)经批准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中方独资经...
未到期责任准备是按照保费收入的50%计提,担保赔偿准备才是按担保余额的1%计提。凭证应该是 借:担保赔偿准备50万 贷:营业费用—担保赔偿准备50万 《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
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制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综合性开支、涉外开支范围及标准;制定分管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和执行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基金;协同公务用车治理;联系中央单位驻甬机构财务工作。(十)教科文处...
记住一条真理.当下一年的担保净余额(也就是在保余额)小于上一年度的时候,那么,担保赔偿准备金就不应该计提了,而应当冲减营业费用,也就是你2009年12月计提200万,2010年你应该计提150万,那么,你就应该冲减营业费用20万.
会员资格要求湖北籍在宁波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入会程序包括提交申请、资格审查和理事会讨论通过,会员享有选举权、参加活动、接受服务等权利,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交纳会费等义务。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等。关于财务管理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