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质保金的税务处理问题?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票据方面。已经收到的全额发票是按照货物的合同价开出的,即使不支付质保金,也不需要更改发票金额。
2、账务方面。贵公司已将收到的车床按发票全额入账,现质保金因供应商破产不再支付对方,账务上只需将不需要支付的5%质保金自“应付账款”科目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科目即可。
3、税务方面。不需要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当作为其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已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利润总额,税会没有差异,不需要纳税调整。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1、票据方面。已经收到的全额发票是按照货物的合同价开出的,即使不支付质保金,也不需要更改发票金额。2、账务方面。贵公司已将收到的车床按发票全额入账,现质保金因供应商破产不再支付对方,账务上只需将不需要支付的5%质保金自“应付账款”科目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科目即可。3、税务方面。不需要...
对于涉及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中预留的质保金,需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在计算增值税时,房地产企业可以按专用发票所载税额进行抵扣;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
直接根据工程计量扣质保金,属于不再返回的,冲减主营业收入;属于暂扣的,如果发票已开,计入应收账款,发票未开的,则不作账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
因此,施工方的增值税处理:(1)工程价款结算时,未开具发票的,质保金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需要申报纳税。(2)未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如期收到质保金的当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可向承包人开具发票。(3)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的,或未承担维修责任被发包人扣除全部或部分质保金的,承...
通过上述记账流程,可以确保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也能够清晰地反映质保金和回扣的具体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如果质保金或回扣涉及增值税等税务问题,还需根据相关税法进行处理。总之,正确记录应收账款中的质保金和回扣,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