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外购钢材用于扩建厂房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吗?应计算增值税吗

某生产企业外购钢材用于扩建厂房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吗?应计算增值税吗
  • 外购商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自建厂房),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外购商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自建厂房),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扩展资料: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服务暂不征收增值税,一般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不属于征税范围,包括:
    ①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④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外购钢材由于厂房,不视同销售。但外购商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自建厂房),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扩展资料: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外购的钢材用于扩建厂房,属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视同销售没关系。
    账务处理:
    借:工程物资(买价*1.17)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注:上述外购的钢材也好,其他物资也好,都属于工程物资,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 外购钢材由于厂房,不视同销售,但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进项转出。
  • 外购商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自建厂房),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得抵扣包括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 购进钢材用于建设厂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

  • 可以的。只要不是 不可以抵扣项目就可以。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

  • 1、公司用购进的原材料来修建厂房进项税需要转出吗?:对。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予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依据:(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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