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利润高要补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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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应税所得按核定的利润率计算,与实际核算利润无关。
所谓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是指核定你的利润率,或根据收入或根据成本费用,直接计算你应税所得(利润),再乘以所得税率计算出所得税额缴纳。
在这种情况征收方式下,已经不认可你实际会计核算的利润,不以你核算的利润做为所得税计税基数,所以你已经按核定方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前提下,年终如果核算有利润不需要另外交企业所得税。
应缴所得税=应税销售收入*该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税率(25%)这样,即使你实际利润是亏损的的也要交所得税。你说的利润大了,要补税。估计是查账征收所得税。补救的办法就是让利润降下来,甚至亏损。这个涉及到做账的很多方法,一句话说不清的。
因此,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帐面利润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核定应纳税额的,应当按实际应纳税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帐面利润大应当补交企业所得税。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而税务机关确定一个企业适用哪种征收方式的主要标准在于该企业是否账务健全,是否能够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等。能准确核算的,就要实行查账征收,确实无法准确核算的,就实行核定征收。而不是根据你的利润高低来决定的。
如果核定征收企业的利润率高于税务核定固定比例,还是按核定征收。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利润率如何确定:新所得税法:第五条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所以税局要求你们补交税款是有根据的;我想所谓的超标是根据2010年终你实际申报的利润额大于你原鉴定表上的利润额,见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30号 (三)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