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的税务
- 当前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主要违法问题(一)偷漏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经纪公司的佣金收入应当交纳5Z的营业税。但由于当前经纪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较少,多数是设置常驻业务人员,没有正式分支机构,导致经纪公司无法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虽然当地的佣金收入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但是由于相当一部分佣金收入被当地业务人员私自扣留,在经纪公司纳税申报表上反映的当年度佣金收入只是公司实际佣金收入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二)部分经纪公司从业人员搞“黑经纪”、“黑保险”。当前经纪公司在外地没有正式分支机构,同时驻外人员的备案制度又被取消,经纪公司既没有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登记,也不在当地保监办备案,这就导致了一部分具有经纪公司从业经验的人钻法规的空子,自己非法从事经纪业务,甚至在市场中已出现了一些“黑经纪”和“自由经纪人”。他们私刻公章,制造虚假材料,在市场中假借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名义开展保险业务,索取高额佣金,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和中介市场。(三)出假保单、挪用保费,严重损害保户合法权益。笔者在日常的业务检查中发现,部分经纪公司业务人员利用公司管控不到位和法规的漏洞,竟然对客户出具假保单,开具假收据,并任意挪用客户的保单。而保险经纪公司总公司对驻外人员基本采用的是松散型管理,对他们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并没有严格要求,不能完全管控造假行为。(四)经营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合同纠纷不断。经纪公司在和被保险人签署经纪合同后,还必须在一段时间内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经纪服务。而部分经纪公司由于经营机制不完善,缺乏长远规划,在没有详细市场调研的情况下,盲目在当地开展经纪业务。当公司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时,公司只好放弃当地市场。这就导致了有部分经纪合同不能得到有效履行。被保险人和经纪公司的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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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主要违法问题(一)偷漏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经纪公司的佣金收入应当交纳5Z的营业税。但由于当前经纪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较少,多数是设置常驻业务人员,没有正式分支机构,导致经纪公司无法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虽然当地的佣金收入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
保险经纪公司的佣金规避个税问题,实质上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合理避税策略。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收入个税计算方法为:(佣金收入*60%)-800)*20%。通过与保险公司实际数据对比,该公式得出的税金计算结果是准确的,税率维持在20%。无论佣金收入多少,税率固定。对于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
保险佣金个税计算如下:一、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即: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二、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即: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25%。如果是免征增值税...
你好,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个税计算方法是:(佣金收入*60%)-800)*20%。规避个税的方式为纳税筹划方法即保险经纪公司采用众包用工模式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即,将部分业务外包给智惠薪平台,智惠薪分包给全国各地的自由职业者(代理)完成,保险经纪公司通过平台批量发放1000人的经营所得,样就会规避个税。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并经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保监会”)审核批准,持有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中介服务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中介机构”),均属《保险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