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固定资产残值率

税法固定资产残值率
  • 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 根据当前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1.残值率方面:内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残值比例统一为原价的5%。外资企业则通常采用10%的残值率,但具体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为准。2.折旧年限: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

  • 税法现在没有规定的固定资产残值率,只要求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是指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结束后剩余的价值与初始价值之间的比率。详细解释如下:1. 税法中的残值率定义:残值率是一个衡量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指标。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磨损、技术进步等因素,其价值会逐渐减少。而税法规定的残值率,就是为了反映这种价值损耗而设定的一个...

  • 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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