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这句话怎么理解?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这句话怎么理解?
  •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这句话这样理解:
    就是把自己生产的货物,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增值税应税项目顾名思义
    就是增值税应征税的项目,也就是应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那么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也就是不应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一般就是征收营业税
    经营项目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进口、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有一些试点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项目,如运输业.现代服务业.
    除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一般征营业税如:餐饮,旅馆,建筑等等
  • 营业税是营业税,增值税是增值税。。两者无关。。。
    增值税应税项目是货物、动产、劳务(休息修配服务)
    与这无关的,就是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常见的有土地、无形资产、房产等。
    假设,你公司生产产品需要改进,于是将一批产品划分给研发部,研发部最终形成专利,构成无形资产。你这批货物不视同销售,不确认增值税。或者你公司生产的水泥你拉倒后院盖个房子。。都属于“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 举例:
      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厂房,就是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金额为自产产品成本*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将单位自己生产的钢管用于扩建办公楼,单位就将该批钢管当做销售按销售价格来交增值税。这就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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