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这句话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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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这句话这样理解:
就是把自己生产的货物,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增值税应税项目顾名思义
就是增值税应征税的项目,也就是应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那么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也就是不应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一般就是征收营业税
经营项目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进口、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有一些试点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项目,如运输业.现代服务业.
除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一般征营业税如:餐饮,旅馆,建筑等等 - 营业税是营业税,增值税是增值税。。两者无关。。。
增值税应税项目是货物、动产、劳务(休息修配服务)
与这无关的,就是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常见的有土地、无形资产、房产等。
假设,你公司生产产品需要改进,于是将一批产品划分给研发部,研发部最终形成专利,构成无形资产。你这批货物不视同销售,不确认增值税。或者你公司生产的水泥你拉倒后院盖个房子。。都属于“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 举例:
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厂房,就是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金额为自产产品成本*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将单位自己生产的钢管用于扩建办公楼,单位就将该批钢管当做销售按销售价格来交增值税。这就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自产的产品拿来企业自用,一般视同销售,但也有例外,如汽车生产厂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碰撞实验是不交增值税的。而...
鲁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被视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细则所指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性质和形状的财产,包括建筑物、...
增值税应税范围中的“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但将自产的或者委托加工后收回的货物用于以上这些项目,虽不满足有偿转让所有权的条件,但根据规定也要视同销售货物,需要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为了计税需求,从税收角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进行了销售行为。企业需要按照计税价格确认销项税额。举例说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将自产水泥用于自建工程。水泥成本8万元,计税价格10万元。自产水泥用于自建工程属于自有产品的内部转移,不需视同销售,按成本确...
因此,在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时,企业需缴纳增值税。具体操作上,企业需对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进行评估,确认其视同销售收入,并计算相应的增值税。这一步骤需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实施。在账务处理上,首先需确认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销售价格,然后按照...